2005年11月14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七版:前沿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过村里的马路也看红绿灯
我国交警“走进”农村
郑黎 周婷玉

  据新华社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11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,农村是我国交通事故的多发地区,农民是交通事故最大的受害群体。近年来,在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的10万人中农民占到了70%。
  为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趋势,使城乡居民共享现代交通文明成果,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,各级公安机关开展了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、进社区、进单位、进学校、进家庭的“五进”活动,其中进农村又是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。
  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郑兴军说,全省要求村村通公路通公交,现已硬化的通村公路有2.3万公里,但这些通村公路安全设施缺乏,管理薄弱。今年1月至10月,全省三级以下农村公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总数的35.8%。为此,浙江省要求所有乡镇组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站,组建专管农村道路的交警中队。宁波支队车管所的李海港说:“我们以中队为片,一个中队管理二三个镇,但因警力不足,还要聘请交通协管员。”目前宁波已建立31个交管站,聘请了310名农村公路协管员。
  为提高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,河北省交警一年来为群众上门服务出动警力110多万人次,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年画、春联、挂历等慰问品2500多万份。安徽省则要求每个交警都要参与交通安全的宣传。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陈明祥说,大队以下所有人都有任务,每个交警负责30个点进行日常宣传和上门服务,同时全省还聘请了近5000名交通协管员配合教育和宣传。
 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,交警进农村是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适应社会发展,统筹城乡协调发展,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际体现。